2017/7/8 14:28:00
第一条 贵州财经大学是一所贵州省人民政府举办,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体,文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大学,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代码:10671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第二条 招生计划及分配。以贵州省教育厅、发改委下达,各省考试院核准公布的为准。
第三条 招生批次和专业。2017年贵州财经大学经济学类、公共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在贵州省本科一批次招生,省外本科二批次招生;其余大类和专业在本科二批次招生。具体大类及包含专业如下:
本科一批次(按大类招生):
经济学类(经济学院):含经济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税收学、国际商务等专业;
公共管理类(公管学院):含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农林经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农村区域发展、应用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
新闻传播学类(文法学院):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广告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社会工作、法学等专业;
本科二批次(按大类招生):
金融学类(金融学院):含金融学、金融学(大数据方向)、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等专业;
工商管理类(工商学院):含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工商管理(北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订单班)、市场营销(北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订单班)、旅游管理(北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订单班)等专业;
财务管理(会计学院):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管科学院):含管理科学、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城市管理、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等专业;
计算机类(信息学院):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教育技术学(新媒体技术方向)、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等专业;
统计学类(数统学院):含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经济统计学等专业;
以上专业均采取“按大类招生,分流培养”的模式进行,原则上一个学院按一个专业大类进行招生。(详情参见贵州财经大学本专科招生网《关于印发贵州财经大学大类招生分流培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贵州财经大学校发2016年3号﹞)。
本科二批次(按专业招生):
英语、商务英语、日语、翻译、西班牙语、音乐学、舞蹈学、环境设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金融学类(金融学专业 与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合作)、电子商务类(电子商务专业与马歇尔大学合作);
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三个专业: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工商管理类(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三个专业:会计学、市场营销、工程管理。
第四条 2017年普通本科在花溪校区报到学习;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班、专科新生在鹿冲关校区报到学习。金融学(大数据方向)、工商管理(北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订单班)、市场营销(北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订单班)、旅游管理(北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订单班)前3学期在花溪校区报到学习,分流之后到鹿冲关校区报到学习。
第五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相关科目成绩和加试要求
报考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翻译专业、日语专业、西班牙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且须参加英语口试。
报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金融学类(金融学专业 与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合作)、电子商务类(电子商务专业 与马歇尔大学合作)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
报考中外合作办学非独立法人机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专业)、工商管理类(财务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
报考统计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经济统计学)专业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数学单科满分值的50%以上(含50%)。
2、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计划,考生入学后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3、我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4、我校普通本科专业与中外合作办学本、专科专业分别采用不同的省内学校代码。中外合作办学本、专科专业只录取填报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省内学校代码下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填报有“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及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科的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仅在中外合作办学省内学校代码下所有的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
5、艺术类专业
(1)考生须获得艺术类(非师范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证。
(2)考生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一般本科艺术类(非师范类)最低录取投档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六条 录取规则
1、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录取。
2、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
3、录取批次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提前批次、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和一般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投档分数线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提前批次、一般本科和一般专科(中外合作办学)录取投档线。
4、投档比例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5、我校不设置非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分数级差,录取按照分数优先方式,依次录取。
6、我校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同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体检是否受限及综合素质进行排序。
7、总分相同时,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翻译专业、日语专业、西班牙语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本、专科专业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英语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其他专业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数学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8、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调剂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9、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无正当理由的退档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10、在录取中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
11、新生入学后,学校原则上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经查实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
第七条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1、我校本科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
2、国际合作项目
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
开设专业: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专业),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专业)。
颁发证书: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贵州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美国西密歇根大学学位证书:(会计学专业颁发会计学专业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BusinessAdministration in Accountancy);财务管理专业颁发财务专业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in Finance);市场营销专业颁发电子商务营销专业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in e Business Marketing))。
贵州财经大学与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开设专业:金融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专业)。
颁发证书: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贵州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贵州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证书。达到国外大学入学相关要求,第四年进入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学习,并符合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爱丁堡龙比亚大学金融服务专业文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Arts in Financial Services)。
贵州财经大学与美国马歇尔大学合作举办电子商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开设专业:电子商务类(中外合作办学,电子商务专业)。
颁发证书: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贵州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贵州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达到国外大学入学相关要求,第四年进入马歇尔大学学习,并符合马歇尔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马歇尔大学理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Science)。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ISEC项目)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专业本科: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贵州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高年级进入国外大学学习,并符合国外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外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贵州财经大学与美国伯克莱学院合作举办高等专科教育项目
开设专业:财务会计类(中外合作办学,会计专业),金融类(中外合作办学,金融保险专业),市场营销类(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专业),物流类(中外合作办学,物流管理专业)。
符合贵州财经大学专科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 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执行标准。(详情参见学校本专科招生网)
第九条 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体系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对贫困生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专项资助基金等进行资助。
第十条 咨询、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851-88575778、88575779(传真)
第十一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网站上予以公布。
网址:http://www.gufe.edu.cn/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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