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全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获悉,今年将有21.6万余名重庆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创下历史新高,但不会影响升学难度。同时,我市对高考志愿结构进行重大调整,将以前的“1+2+3”志愿结构调整为“1+5”模式,考生在本科批次最多可以填报20个志愿,大大降低了志愿填报风险。
报考人数首次突破20万
不会增加重庆考生的升学难度
市教育考试院统计,截至今年3月25日,我市高考报名总人数为216428人,比去年增加19669人。
其中,报考普通文理类的考生为201738人,比去年增加20851人;报考三校高职类的考生为10281人,比去年增加942人;预科直升生、体育单招考生、残疾单招考生、中职直升生共4409人。
在重庆高考人数连创新高的同时,全国其他省市的报考人数三年来都在持续下降。
例如,北京市今年考生仅有7.65万余人,比去年减少4000余人,再创历史新低;河北省高考报名总人数为48.5万,与2010年相比减少1.8万人;江西省有288616名考生报考,比去年减少23035人;福建省报名人数为267082,比去年减少2万多人。
“去年,重庆是全国仅有的四个报考人数上升的省市。今年的统计数字还没有出来,但我估计重庆会是全国报考人数增长最多的省市。”市教育考试院院长邱可表示。
他认为,重庆报名人数保持增长的原因,与我市农村地区普通高中规模扩大、普职教育均衡发展等因素有关。据有关统计预测,一直到2018年,我市高考人数均不会大幅下降。
“考试人数在增加,全国各地的普通高校投向重庆的招生计划也在相应地增加。”邱可表示,考生和家长不必担心,报名考试人数的增多并不会增加重庆考生的升学难度。
取消两项加分照顾政策
省级奥赛和部分体尖生不再加分
今年,我市高考还将取消两个加分规定,学科奥赛省级一等奖的获得者和部分体尖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市教育考试院介绍,取消的两个加分规定分别是:
“报考在渝院校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省级赛区一等奖者录取时可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的规定。
“报考市属院校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比赛,在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羽毛球、网球、艺术体操、健美操11个项目以及2007年和2008年在跆拳道和散打比赛中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测试认定者,录取时可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的规定。
本科全部实行平行志愿
本科批次最多可填报20所院校
去年,我市在本科第一批实行全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同时填报6个志愿,而在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一阶段中,实施的是“一个一志愿+两个平行二志愿+三个平行三志愿”模式。
今年,市教育考试院对志愿结构进行了调整,将以前的“1+2+3”志愿结构调整为“1+5”模式,即“一个一志愿+五个平行二志愿”模式。考生除了本科一批可以填报六个平行志愿以外,在本科二批、三批和专科一阶段都可以填报五个平行志愿。这样,加上提前批的两所院校,考生在本科批次中就可以填报20所院校。
此外,市教育考试院今年还扩大了专科二阶段院校志愿数。在专科二阶段平行志愿中,院校志愿数由原来的三个扩到四个,没有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可以再进行两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每次可以填报三个院校志愿。
报考单独录取艺术院校的考生要注意了。单独录取艺术院校志愿取消原来的手工填报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志愿设置为一个院校志愿、三个专业志愿。凡是参加了单独录取艺术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今年6月13日到15日,使用考生报名号以及文化考试《准考证》上的密码登录重庆教育考试院网进行填报。
看看加降分政策
你有无资格享受
继去年大幅度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后,今年我市又取消了两个加分规定,并且规定考生享受的加降分都不能累计,只能选择最高一项,最高加降分不能超过10分。据了解,目前我市还有部分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享受加降分录取政策,名单将在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加分录取条件
录取时可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加5分)的考生
1、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2011年按万分之一比例评选,受重庆市教委表彰的市级优秀学生;
2、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获国家级、省(市)级表彰,经市教委认定);
3、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奖者;
4、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5、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6、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或参加全国比赛在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羽毛球、网球、艺术体操、健美操11个项目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测试认定者;
7、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降分投档条件
录取时可降低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降低5分)投档的考生
1、少数民族聚居地(自治县、民族乡,下同)的少数民族考生;
2、烈士子女。
录取时可降低5分投档的考生
1、报考市属院校的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
2、报考市属院校的获得个人二等功(及)以上表彰的人民警察子女;
3、报考市属院校的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此外,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报考市属院校的农村独生女,可以在各批次控制分数线下5分内视为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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